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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适应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中原工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工教〔2025〕21号),经各学院申报、征集学生意向、学校审定,我校2025年共有14个微专业计划进行招生,为做好微专业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微专业面向本校在籍全日制学生(除2022级学生),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根据个人学习能力、意愿和未来发展,自愿申请修读微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同时需要满足相关微专业报名要求,详见各微专业开设主页发布的招生简章,请特别关注学制、学费标准、招生对象、开班人数、上课时间、开课校区及授课方式等关键信息。

二、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

招收方案设置:2026年1月5日至1月7日

学生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至1月14日24点

如所选的微专业报名人数低于30人,不予开班,已报名学生将被退选,需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2.第二批次(重报或补报):

招收方案设置:2026年1月15日

学生报名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18日

三、报名办法

1.在每个批次报名设置阶段登录校园门户,进入教务系统“辅修/微专业招收方案设置”,设置微专业招收方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学生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校园门户,进入教务系统“微专业”模块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在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注审批结果,若审批不通过,可以在第二批次重新报名,经审批通过后公布最终报名结果。

四、收费标准

1.修读学费按学分收取,收费标准按《中原工学院学生学分制学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工财〔2020〕3号)执行。

2.修读微专业的学生,按学年缴纳微专业学费。未及时缴纳学费或不及时注册者,应办理放弃修读微专业手续。

五、学籍管理

1.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在每学年微专业开课前缴纳学费,然后办理注册手续。完成招生录取后,将录取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2.修读微专业的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单要按时报教务处备案。

3.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停止修读微专业,复学后可以继续修读。微专业学生已经毕(结)业、已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应终止微专业的修读。

六、课程考核

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参加补考或重修,补考、重修要求按《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缓考、补考和重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七、证书管理

1.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审核后提出结业名单,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

2.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八、注意事项

1.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微专业,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修改报名志愿。

2.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一般不得退读,不得转微专业,确有特殊情形不能继续修读的,原则上应在每学期开课前提出申请,填写《中原工学院微专业退读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未修课程学分同比例退费。

3.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不可转换为本专业必修课程学分。未达到微专业结业要求且已获得微专业课程学分,可由学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为选修课程学分。

4.微专业的招生简章及招生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负责解释。

5.微专业选课相关事宜由教务科另行通知。



附件:学生微专业教务系统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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