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际教育学院专项奖学(教)金创新创业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国教院〔2019〕25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在创新创业活动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1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4日前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话:0371-62578088
附件:创新创业活动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一览表
国际教育学院、轩辕学院
2021年4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对开展科研活动的教师进行奖励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在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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