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教育学院专项奖学(教)金创新创业类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国教院〔2019〕25号)文件规定,本人自愿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张双飞、徐晋月两组同学予以奖励。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类项目奖励明细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向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 话:0371-62578088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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