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士学位是为了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而设置。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法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商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等九个专业被批准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和《中原工学院双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为做好本学期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我校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可以申报攻读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双学士学位:
1.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主修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
3. 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二、报名办法
满足条件的学生在2017年6月20日之前到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报名,填写“中原工学院攻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明细表、学生名单明细表电子档以及双学士学位申请表于6月25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对学生名单进行第二次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布。
三、收费标准
1、双学士学位学费收费标准由双学士学位主管二级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按照学生所选专业需学课程占该专业全部课程的比例收取学费,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所选专业(学位)完成全部学位学费总额50%收取”制定,并向学生公布。
2、被批准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注册时按年度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四、学籍管理
1.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凭学校财务处收款收据到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不如期注册者,取消其资格。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每学期要将注册情况在教务处进行备案。
2.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成绩管理由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负责,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每学期末要将学生成绩报教务处备案。
五、其它事宜
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专业培养计划以及各专业招生具体安排见相关学院网站主页。关于我校双学位与社会机构宣传的“双学位”或者“第二学位”的区别详见教务处主页。
我校开设双学位专业一览表
学 院 |
开设专业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地址 |
经管学院 |
工商管理 |
69975789 |
2#210 |
建工学院 |
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
62506030 |
2#551 |
新传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2506947 |
8#426 |
法学院 |
法学、知识产权 |
69975762 |
8#236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62506978 |
11#210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2506609 |
9#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