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2学期重修报名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重修网上报名和特殊情况报名时间均为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3日。
(2)点击左菜单栏中的“学生成绩”->“申请重修”。
(3)在需要申请重修的课程后点击“申请”按钮,状态显示为“已受理”,说明申请重修成功。
2、到课程所属院(部、中心)重修报名的,正确登记重修课程的课程号、课程名、学分等信息。
重修学生应参加本专业低年级班级开设课程的重修学习,并按要求参加课程考核。重修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末考成绩组成,通过教务系统录入。
(2)网上报名时申请重修界面中未显示重修课程的,请到课程所属院(部、中心)教学办公室报名。
(3)不符合重修资格的学生参加重修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请参加重修的学生按时报名,本次报名不安排补报。
(5)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后所在班级课表中的课程应通过选课修读,不允许报名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