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暑假临近,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籍和成绩管理工作,现将学籍科本学期末的重点工作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成绩管理
(一)成绩录入要求
1、最新版《中原工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2016年修订)》文件已下发,请各院(部、中心)组织教师认真学习。
2、任课教师需录入平时(期中)和期末成绩,综合成绩根据设置比例自动计算。
3、录入流程:教师成绩网上录入后,点击“查看学生成绩”,查看原始成绩并打印“中原工学院学生成绩[原始]”三份。
4、所有学生都录入成绩后才能提交,不能有空白成绩。
5、成绩录入过程中要及时点“暂存”,否则系统容易提示超时。
(二)成绩报送要求
1、请通知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录入成绩。成绩录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晚24点,逾期未录,按教学事故处理。
2、重修异常成绩报送流程: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按《中原工学院学生成绩[原始(重修)]》成绩模板,纸质和电子档报送给课程所属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课程所属学院需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最迟不能超过2016年07日13日)将重修异常成绩按《重修异常报送成绩模板(教学秘书)》成绩模板汇总并审核后,纸质和电子档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逾期不报,按教学事故处理。
3、重修异常成绩请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未参加报名的重修成绩为无效成绩。系统无法导入的重修异常学生成绩学籍科将以OA方式反馈给课程所属学院,请课程所属学院及时查明原因并修改准确后重新报送。
二、毕业审查及证书发放
(一)第二批证书发放时间和地点
19周全周和7月15日全天,地点:学籍科(南区行政楼105)。请各学院提前告知学生领证时间。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及报送要求
1、2016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状态审查表最终版。
(1)毕业状态不能空白,分“有”、“延期”、“结业”三种情况,学位状态填写“有”、“无”。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必须有手续,未提交手续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2)签字盖章要齐备,签字必须本人手写。
(3)纸质和电子档各交一份。
(4)学院要复印留存。
2、2016届毕业生证书签领表。委托书学院留存,签领表要复印留存。
3、剩余的未发放完的证书。退回学籍科的证书一定要办好交接手续。
4、中原工学院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要通知到所有不能毕业的学生,过期不予受理。手续要签字盖章齐备。
5、中原工学院延期毕业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通知到所有申请延期毕业学生,《延期毕业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所有项必须填写,签字、盖章齐备,同时附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三)材料报送时间
7月15日前必须全部交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