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重修考试时间为5月16日到5月18日。
重修课程范围仅限2016届毕业生第七学期(专科生为第五学期)首次不及格课程,以及双学期不及格的课程,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时需带一卡通和学生证(或身份证)。
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到教务处教务科反映。
附件:2016届毕业生双学期重修和第七学期重修安排(挂网版)(1).xls
上一条:外请专家魏斌讲座通知 下一条:外请专家曲悲岩讲座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