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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3                  浏览次数:
 

关于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接河南省教育厅及中国图片社河南分社的通知,我校定于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进行2015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拍摄的照片专门用于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网上电子注册,请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请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拍照。具体要求下:

1、班级负责人工作要求

(1)各班负责人须通知到本班每位同学,并收费(每人20元,国家统一规定文件附后),已缴费的学生要在“中原工学院2015届毕业生信息核对表”上标记,后期不再补收。若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及时参加照相已交费用不予退还。未缴费的学生不能参加图像采集。

(2)各班负责人要在“中原工学院2015届毕业生信息核对表”下方汇总报名人数和交费总金额,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然后将核对表和费用一起于2014年11月18日前交给本学院图像采集负责人。

(3)各班负责人需告知同学拍摄当天不要外出,要提前到场,若有拍摄点空闲可以插队拍摄,班级负责人要保证拍照当天手机开机。

(4)各班负责人组织学生排好队(按学号顺序),拍照时请向电脑录入人员报自己学号待确认后方可进行拍摄

2、照相注意事项

(1)各班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尽量提前到场,班级负责人必须提前到场。

(2)各班负责人组织好本班学生,按学号顺序排队并维护好本班纪律,请勿大声喧哗。

(3)照相背景为蓝色,请尽量不要穿着与背景相近色系衣服,将随身物品和眼镜交给他人。

(4)若有学生迟到,其他学生可以先照,迟到学生到后可以单独报学号照相。

(5)照相时,请摘掉眼睛,随身物品请随身携带不影响拍摄。

3、自行拍照要求

未能参加集体拍照的学生,请于2015年3月1日之前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自行前往新华社河南分社拍照。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5号(紫荆山向北300米花园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北角),电话:65975186。在外地的学生也可以在当地新华社采集,并将照片(纸质和电子档)于2015年5月1日前带回学校,纸质照片交给本学院教学秘书,电子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发送到教务处学籍科电子邮箱yds008@126.com。

学生可以于拍摄两个月后到教育部网站核对自己的照片信息,网址:http://www.chsi.com.cn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照相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照相时间地点安排随后将于教务处网站通知,请关注。

附:中原工学院学校代码:10465。学院代码如下:

01 理学院 02 政法学院 03 机电学院 04 电子信息学院 05 纺织学院 06 经济管理学院 07 服装学院 08 计算机学院 09艺术设计学院 10 外国语学院 11能源与环境学院 15材料与化工学院 16建筑工程学院 18新闻与传播学院 60亚太国际学院 63 国际教育学院 70 软件职业学院

中原工学院教务处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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