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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教_教[2007]4号_课程考核工作规范(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0                  浏览次数:
 

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文件

国教教〔2007〕4号


 

 

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课程考核工作规范

(试行)

 

课程考核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对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价、监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使课程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管理,特依据中原工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国际教育学院的课程考核工作做以下规定和说明。

一、考核方式和考试安排

国际教育学院所有课程均为考试课程,分院考课程和系考课程两类。

1.院考课程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依据培养计划和教学执行计划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和巡考人员。

2.系考课程一般应在课程教学进程中完成,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考试。

3.考前请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核,无故缺课1/3以上者,缺交作业1/4以上者,缺做实验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院考课程考试命题基本要求

1.考试形式:考试可采取笔试(闭卷或开卷)、口试、笔试加口试、笔试加操作等形式。采用何种形式,由开课院(系)根据课程的性质及特点决定。一般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应以闭卷笔试为主。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改变。

2.命题依据:命题内容和范围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应全面考查学生对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注重考察学生的能力,应有一定比例的综合题和提高题。试题要难易适中,要有较宽的覆盖面和一定的题量(一般以多数学生在两小时之内完成答题为限),原则上基本题、综合题、提高题分别占60%、20%、20%左右。要求A、B卷的难度、覆盖面、题量相当,无相同题或雷同题。

3.命题方式:命题统一采用A、B卷制。开课院(系、部)负责组织命题,提供A/B卷、A/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要细化到每一步(或每个要点)的得分。多个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同一进程且教学大纲相同者,应采用同一份试卷。涉及面大的课程的命题由开课院(系、部)指定的命题小组完成,有条件的教研室应采取教考分离、题库组题的命题形式。

4.格式要求:试卷及其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应使用学院统一的试卷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或国际教育学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原稿使用B4纸打印,每个大题中各小题应独立编号。组卷人填写试卷标签时,内容务必齐备、准确。

5.试卷试做:所有院考课程的试卷,必须专人(非命题教师)试做,并认真填写《试卷试做单》,作为试卷审核的依据。凡试做教师认为份量重、难度大、深广度不尽合理的试卷,必须进行调整;送交教学部的试卷,必须是经审查批准签字,且确认为合格的试卷。

6.试卷印刷:组卷人应于本课程考试周前2周将合格试卷及试做试卷共6份材料,以及试卷及试卷答案的电子文件一并送交教学部,同时办理交接手续;教学部应在考试周前提前10个工作日收齐本院期末考试试卷,按要求整理好送出印刷。

7.院考课程学生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考试卷面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院考课程的总评成绩构成比例为:平时成绩占20%,卷面成绩占8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任课教师向国际教育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申请,平时成绩可酌情调整为20%~35%。

酌情上调条件:(1)参加本门课程的校级及以上竞赛和上级统考并取得较好成绩者,经所在院系批准、教学部备案,其平时成绩构成比例可酌情上调;(2)平时进行过论文撰写、综合性大作业、数次阶段性测验、应用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等项目,平时成绩构成比例可根据以上考核项目的完成质量酌情上调。

8.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平时成绩应根据对学生的作业、实验、阶段性测试、课堂提问、考勤及课堂表现等情况的记录综合评定,以确保考核成绩的公平性。平时成绩需包含三项以上,成绩评定按照教学日历中的“考核方式及成绩组成说明”执行。

9.卷面成绩分析及试卷分析

(1)阅卷结束五日内,各任课教师应以教学班为单位,认真填写《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分析表》,交教学部存档。

(2)试卷分析在汇总《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分析表》基础上完成,提交《中原工学院试卷分析》。

三、系考课程管理的规范要求

1.系考课程由任课老师负责组织,试卷可由教学部协助安排印刷和存档。

2.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学习及各个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3.考核方式可采用随堂测试(闭卷或开卷等形式)。采用何种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及特点决定,并登记存档。

4.任课教师应在开课之初向学生公布本门课程的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

5.系考课程必须提交一份试卷和一份试卷答案(包括评分标准),试卷格式同院考课程。试卷必须提前10天交与教学部,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6.系考课程学生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考试卷面成绩综合评定。系考总评成绩构成比例一般掌握在:平时成绩占50%,卷面成绩占50%。

7.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平时成绩应根据对学生的作业、实验、阶段性测试、课堂提问、考勤及课堂表现等情况的记录综合评定,以确保考核成绩的公平性。平时成绩需包含上述考核项目中的三项以上,成绩评定按照教学日历中的“考核方式及成绩组成说明”执行。

8.系考课程的考试应在教学进程中完成,于考试周前结束。

四、阅卷及成绩登录、报送

1.阅卷

阅卷教师须于课程考试结束当天,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批改试卷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原工学院阅卷评分要求”。

2.成绩评定、登录和报送

成绩评定: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综合评定。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率原则上不超过15%,每门课程或其它教学环节的总评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

成绩登录和报送: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应按规定的方法和时间在网上录入学生总评成绩,核对无误后打印一份,任课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审批签字。该成绩单作为学生的总评成绩单报送教学部。此外,任课教师需提供完整成绩单两份,其中包括平时成绩、卷面成绩和总评成绩,学生成绩单可从教务处网页(选课同学名单)或国教网页(班级全部同学名单)下载,并按表中要求审核签字。另外需提供详细成绩单一份,其中详细给出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分依据,其评分标准应与教学日历中的“成绩组成说明”相吻合。

上述四份成绩单于考试结束五日内报送教学部。考核成绩一经报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确因任课教师漏登成绩或成绩评定有误需更改成绩的,任课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填写《修改学生成绩审批表》一式三份,按表中规定审批后送教学部。任课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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