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我校拟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的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创意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中原工学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中原工学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及国际赛道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届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同时参加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奖项单独设立,具体活动和参赛办法另行通知。 2、国际赛道 依托合作办学,专设国际赛道,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国际影响力。由学校大赛组委会和外办共同开设国际赛道专家组,鼓励各学院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学院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大赛组委会将向省复赛择优遴选推荐项目。 六比赛赛制 校内选拔赛采用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学校决赛三级赛制。学院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按照各学院报名团队数的15%择优推荐到组委会参加学校复赛;学校复赛由组委会邀请专家进行网评,其中70%的优秀项目进入学校决赛;学校决赛由组委会组织入围团队进行现场答辩,评选出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0项、优秀奖若干。“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奖项另设。 大赛设单项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竞赛日程安排 1.参赛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参赛学生(团队)需按照附件要求同时提交所有材料至申报人所在学院。 2.初赛。各学院在5月30日前完成学院初赛,按照排序将入围复赛项目相关材料汇总提交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3.复赛网评于6月10日前完成。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安排对入围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约60个项目进入决赛。 4.决赛于6月底前进行。现场决出一、二、三等奖。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八、宣传发动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包括挑战杯项目、大创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研究生课题,以及往届项目等),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729865845,请每个参赛学院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双创”指导室张志鹏 联系电话:0371-62506721 电子邮箱:zztisc2017@163.com 地址:2号实验楼157房间 中原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