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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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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学位是为了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实现交叉培养,培养复合型人才而设置。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法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商管理”、“英语”等八个专业被批准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和《中原工学院双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为做好本学期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我校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可以申报攻读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双学士学位: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主修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

3.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二、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

招收方案设置:2021年3月9日00:00至2021年3月14日24:00。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00:00至2021年4月5日24:00。

2.第二批次(重报或补报):

招收方案设置:2021年4月6日00:00至2021年4月9日24:00。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00:00至2021年4月16日24:00。

三、报名办法

1.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在每个批次双学士学位招收专业设置阶段登录校园门户,进入新版教务系统“辅修模块”,设置辅修招收方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学生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校园门户,进入新版教务系统“辅修申请”模块进行双学士学位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在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注审批结果,若审批不通过,可以在第二批次重新报名,经辅修专业所属学院和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公布最终双学士学位报名结果。

四、收费标准

1、双学士学位学费收费标准由双学士学位主管二级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按照学生所选专业需学课程占该专业全部课程的比例收取学费,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所选专业(学位)完成全部学位学费总额50%收取”制定,并向学生公布。

2、被批准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一周内按年度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五、学籍管理

1.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需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凭学校财务处收款收据到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不如期注册者,取消其双学士学位修读资格。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每学期要将注册情况在教务处进行备案。

2.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单要按时报教务处备案。

六、证书管理

1.学生达到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且已取得主修学位授予资格,将被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将标注在主修学位上。

2.教育部规定: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对于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3.双学士学位和主修学位授予信息都可以通过“学位在线(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查询。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跨学科门类攻读双学士学位,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修改报名志愿。

2.学生报名攻读双学士学位需根据自身条件谨慎申请,若学生报名被录取后想放弃辅修,需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一周内在线提交放弃辅修申请,经辅修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有效。情节恶劣者将被计入诚信档案。

3.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专业培养计划以及各专业招生具体安排见相关学院网站主页,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情况见附件1。

附件:1.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情况一览表

2.双学士学位开办学院教务系统操作流程

3.学生双学士学位教务系统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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