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车巧凤老师以《对洞穴奇案的探讨》为题,为大家做了一场法理学讲座。她结合哈佛大学富勒教授虚构的案件《洞穴奇案》究本溯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她指出,《洞穴奇案》主要讲述五名洞穴探险者在途中被困山洞里,为了生存,他们决定抽签吃掉一个人,当剩下的四人被解救后面临如何处置他们的问题。车老师从人的生命权、紧急避嫌、法理适用及不同法理学家对案件审理的认定和看法等方面向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接着,车老师又举例说明了国内条文法和西方一些国家案例法的基本区别,让大家了解到由于国情的不同中西方法律的差别。随后,与会辅导员结合车老师的讲解和辅导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