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参加赴国外及港澳台友好高校交流生项目学生的课程对接事宜,特提出以下三点注意事项:
1、赴国外及港澳台友好高校交流的学生要通过所在学院和外办熟悉交换学期或学年内本校与境外高校的课程设置,在办理出境前完成课程预对接及成绩转换表格,统一由所在学院项目负责老师发送至外办,经外办审核通过后备案。 交流结束后,友好学校将以官方形式将交流学生的学习课程及成绩发至外办,外办审核后正式完成课程对接及成绩转换表格并加盖公章,经教务处审定加盖公章后,所在学院将认可境外学校提供的成绩输入中工成绩库,并保留境外高校发来的官方成绩作为教学档案留存。
2、对于无法对接上的中工考查课程,由所在学院给出出境交流证明,学生本人持该证明主动与所在院系的任课老师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在交流学期或学年内自学考查课程,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并以邮件等形式发给任课老师,在学期结束时按照任课老师要求参加考查或考试。
3、对于无法对接上的中工考试课程,由所在学院给出出境交流证明,学生本人持该证明主动与所在院系的任课老师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在交流学期或学年内自学考试课程,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并以邮件等形式发给任课老师,在学期结束时尽可能参加考试。如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学生应在离校前按照教务处和所在院系的规定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请参加赴国外及港澳台友好高校交流生项目的学生充分重视课程对接相关事宜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会影响到在中工的课程学习和成绩。
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12-6-10